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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阵子,曾经探讨过有关于“少女漫画的定义”这个问题,虽然没有结果,但当我知道有人将《浪客剑心》及《幽游白书》等这类漫画也被划入少女漫画的线内之后。就惊讶地发现,原来所谓少女漫画包括的范围竟然如此之广。然后就听到有人说:“其实,现在的漫画,差不多只要有美型,就可列入少女一类了。”
我想,是现在的女孩子胃口都变大了吧。撇开纯情之后,更多的战争、流血、政治、阴谋进入她们眼中。而且,狂热的程度丝毫不减。
虽然未必是有美型就能归入少女漫画,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有美型,就能受到女孩子们的欢迎。起先,我是这么想的,直到看了《剑风传奇》之后,便推翻了自己的这个谬论。
《剑风》是一部很热血的动漫。第一号男主角津,正是我最不喜欢的肌肉男,如果不是朋友大力推荐说其中的一个主角很像恺撒·波几亚(又译西泽尔·波尔金或恺撒·博尔吉亚),我是没兴趣做这样的尝试的。但我喜欢恺撒,所以去借了来看。
剧情采用了倒叙的手法,一出场的津就在被魔族追杀着,用变声器配音的魔族,除了声线极度难听以外,语调也缓慢得诡异。那是我这个恋声癖第一次听到日语感到浑身不舒服。再加上开始的画面是一只暗绿色的筋骨清晰可辩的魔爪捏着传说中的霸王之卵,早已皱起双眉的我其实是很不想再继续看下去的。但是,我提醒自己,至少看看那位美型的波几亚——格利费斯吧。
幸好前面令人不适的情节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的,故事又回到了蓝天白云之下。而真正令我心情舒畅的还是看到了传说中的格利费斯,果然是位超级美型。他的外貌很俊秀,像白瓷娃娃一般的精致,平和的神情透着锐利的霸气——像莱因哈特!我的第一感觉。
再看下去,发现了不同之处。格利费斯之所以组建鹰之团,为的是想获得能为自己所支配的国土,他希望成就霸业,原因只是为了自己的欲望。然而莱因哈特踏上征途其实是由两只手在背后推动的,一只是安妮罗杰,另一只是齐格飞·吉尔菲艾斯。比起格利费斯来,莱因哈特的思维甚至纯净得幼稚,仍然像个孩子。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马基雅维利主义,恺撒·波几亚最真切的写照。我知道为什么说格利费斯像波几亚了,因为他向着目标迈进的心,已经到了一种偏执狂的地步。初组鹰之团时,没有经费,没有武器、马匹和粮食,格利费斯就可以为了这些,去向对他容貌感兴趣的大贵族出卖自己的肉体。一夜,换取鹰之团完善的装备。单看这一点,就是莱因哈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去做,不,根本是想都不会去想的差距。
虽然说个人的心理因素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但是客观条件也苛刻得不容忽视,格利费斯不过是一介平民。而莱因哈特虽是没落的贵族,除了到底是贵族以外,更加上弗瑞德里希四世对安妮罗杰的宠爱,走着可说一帆风顺的路。相对格利费斯必须为了鹰之团壮大的经费绞尽脑汁的情况,莱因哈特完全不用考虑这类问题。他只需要不断地在战斗中获取胜利,大批舰队自然会归到他的名下,而且全无财政之忧,如果说莱因哈特在通往王座路上走得磕磕绊绊,那么格利费斯便是犹如行在沼泽之中,举步维艰,最后仍然功败垂成。
悲剧本就是灰色调的,对“杀尽众人的田中芳树”以及骗人眼泪多多的银英仍是一种喜爱至极的感情,甚至列举几千字的理由来告诉自己。这样的银英才是真正的银英,远不是可更改或可恨的对象。但是银英并不压抑,在明净的天空之下,除去特留尼西特、霍克、朗格之流,每个人都透着一股轻快,一份可爱,以各自鲜明有趣的个性来打造的银英世界,是让人看了就忍不住想笑的。
而剑风不同,鹰之团不过是个雇佣兵团,即使善战如狼,也要为他们能获得一个正式的身份而流下足以成河的血与汗。在社会底层不断地奋斗,真正接近发迹已是临结尾的事了。格利费斯有意地接近王国的第一继承人——国王唯一的女儿,为的就是截取最短的途径,以最快的速度达成自己的梦想。他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姿容、自己刻意的风度对公主究竟有多大的影响,所以他毫不吝啬笑容与温情,总是若有若无地出现在公主面前,同时满意地看到公主越陷越深的双眼流露出无法自拔的爱恋。
本来消灭了宫中和朝中的反对势力之后,格利费斯离他的梦几乎已是伸手可及的了。但是津的出走,深深地伤害了他,他无法忍受这样的打击,没有任何深思熟虑地占有了公主来寻求安慰(说起这点来,倒是跟莱因哈特满相似的,在二度受到威斯塔朗特冲击的那天夜里,半醉的皇帝留下了秘书官希尔德。男人的心理受到创伤就一定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安慰好象是很奇特的)。之后的剧情急转直下。
由于事情败露,失去兵刃的格利费斯一出门就被早已埋伏好的卫兵们抓住,关进了令他生不如死的监狱中。群龙无首的鹰之团被追杀得四处躲藏。离贵族的梦想只差一步之遥的他们过起了比以前更坏上百倍的生活。酷吏们在格利费斯身上用尽千奇百怪的刑法,折磨的惨状令人作呕,除了手筋脚筋挑断、割去舌头之外,每日用十数支钢针刺入他的身体,还有烙铁的亲吻等等,犹如家常便饭一样在格利费斯身上施展。
这样惨痛的日子大约持续了一年。等到一年后,被救出的格利费斯已经失去了除转动眼球以外的任何力气。满身的伤痕,白瓷般的皮肤变的焦黑,皮包骨头的格利费斯距离往昔的优雅迷人已是相隔九重天都不止了。牢狱的折磨、给同伴带来的麻烦、以及对自己本身无力感的憎恨所综合而成的恼怒厌恶与其他不知名的情绪的情感,在格利费斯的大脑中沸腾,于是他亲手选了一条毁灭一切的路。
无视那些出生入死的同伴从过往到现在的情谊,无视他们拼死也要救他的心,格利费斯只看到自己梦想中的那座白色城堡,变成魔也无所谓。当追逐的同伴跟着格利费斯用牙齿咬住缰绳驾驶的马车踩进魔物的世界之后,真正的惨剧这才拉开序幕。
格利费斯看到自己通往白色城堡的路——一条用为了他而死去的人们的首级铺成的路,距离城堡还有很长的一段。“成为幻魔吧!”长相毛骨悚然的魔怪们诱劝道,“用这些追随而来的同伴的血肉再为这路铺上一些。”格利费斯没有太长时间的考虑,因为他无比渴望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个渴望超过了一切,毫不留情到燃烧他的身心。于是,像签下契约一般,格利费斯变成了幻魔,释放了所有世间的魔物。
杀戮没有半刻迟疑地展开了。鲜血瞬间淹没一切,惨叫声似乎更能勾起魔怪们吞噬生命的兴致。黑色的天空,猩红的人头续成的大地。再逃也没有用,魔族们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一般地随处可见。几乎不用爪子的它们有着令人恐惧的利齿,像獠牙一般,咬断、咬碎……撕裂的身躯,庞大而嗜血的魔物们甚至活生生地整个吞吃人类。半个身体在外的惨叫令人听了心里发毛,甚至连那些怪物们卷舌头的声音都清晰可辨。这样的画面,对于看到暴走的初号机撕吃使徒都会汗毛一根根竖起来的我来说,是远在心理可承受范围之外的。
我从来就不知道红黑两种色彩会有如此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最后的几集可说是强忍着胃部及心理上的不适感硬看下来的。与以前所看的动画相比,幽游的魔族或者是剑心的天诛都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剑风的调子太阴沉,没有一点可与轻松或愉快搭上边的情感,这样的丝毫没有光明可言的灰色。在动画之中,我是第一次见,所受的打击自然也不小,看完后到现在一个星期,我都拒绝吃肉。
即使是有美型存在,像剑风这样的动画也是绝对不能归入少女漫画一类的,因为它太沉重了,沉重得让人感觉不到这个世界还有美好的东西存在,没有希望,没有欢笑,没有感情,余下的只有死亡、残忍和鲜血,很不适合女孩子看。
所以,剑风,我看一遍就已经太足够了,尽管在众多的动画同志中,也有人对它好评不断,尽管它的背景音乐很不错,尽管整个剧情的安排与进行算得上佳作。我也再无兴趣和勇气再去看第二遍,并非玩笑的说,再看一遍,我很可能除了要准备不少塑料袋以外,还可以省下一个月的肉钱。不过,这对我的“绪方补完计划”来说,也许,未尝不是件好事。
最后,想对大家说的就是:如果你是女孩子,同时又不是特别能承受残忍流血这类东西,最好不要看剑风。如果实在很想见识一下美型的格利费斯大人的话,剑风,你就只看到前十张碟好了,后三张的话,当它坏了也好,什么也罢,我很认真的,很诚恳地建议,还是不要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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